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樹立社會誠信標桿
法制網
2016-12-31 20: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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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對加強政務誠信建設作出部署。《意見》指出,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是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和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要堅持依法行政、陽光行政和加強監督,建立政務領域失信記錄,實施失信懲戒措施,不斷提升公務員誠信履職意識和各級人民政府誠信行政水平,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風氣,培育良好經濟社會發展環境。(2016年12月30日,新華社電)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黨員干部代表著黨和國家,因此政務誠信直接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形象。推進政務誠信體系建設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有效措施,一個恪守誠信的政府,其所作所為為人民所信,對維持社會和諧至關重要。
政務誠信體系建設是社會誠信建設的領跑者,政務誠信是社會誠信的標桿。政府是誠信的示范者,只有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誠實守信,遵守道德規范,取信于民,人民才會“不令而行”。因此,樹立干部誠信觀念十分重要。首先,應加強對領導干部的誠信觀念教育,使各級領導干部充分認識到誠信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強自身誠信意識,帶頭講誠信、守誠信,做誠實守信的表率。其次,應加強理想信念教育,著重抓好黨的宗旨教育、法制觀念和廉政意識教育,使廣大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當好人民的公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