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菡:和“奇葩證明”說再見
法制網
2016-11-17 13: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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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申請補辦結婚證需提供雙方關系證明、90歲以上老人申請高齡補貼需提供健在證明……”今后,這些“奇葩”證明將在北京絕跡。記者從北京市政府常務會議獲悉:為規范政府管理行為,74項基層開具的各類證明將被取消調整,群眾將享受到更加便利的公共服務。(11月17日,人民網)
所謂奇葩證明,就是那些沒有辦法證明,沒有必要,卻被告知要求證明的東西,比如“我媽是我媽”、“我是我爸媽的子女”、“我還健在”這類證明,此時北京市取消“74項基層開具的各類證明”,可謂是大快人心,再也不需要為開舉奇葩證明而勞神勞力了。
到政府部門辦事,群眾最繁瑣的就是被告知需要各種無效的證明,“奇葩證明”的產生,不但給群眾辦事帶來麻煩,同時也降低了政府部門的辦事效率,增加了群眾的辦事成本,其實有一些系統完全是可以通過互聯網互通的方式來達到信息共享的,卻要求群眾不斷在各個部門之間跑斷腿,讓政府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奇葩證明”的產生,還有一部分原因是某些部門工作人員害怕承擔責任,故意刁難群眾,以借故來推卸責任,更有的是為了簡化自己的工作流程。政府本來就是為群眾辦事的,本就應該更好的服務于群眾,應該拿出擔當意識,更好的方便群眾,而不是為了方便自己。
北京市取消“74項基層開具的各類證明”的行為,為人民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服務,明確了為人民服務是政府的責任和義務,我們希望,更多的地方和部門能夠按照北京市的舉措,讓更多的群眾早日告別“奇葩證明”,給人民群眾帶來更多實實在在的方便和實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