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為停建的樓堂館所“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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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友發(fā)帖曝光“廣東貧困縣級市雷州市財政局在財政緊張情況下,建起一座富麗堂皇的辦公大樓”。南都記者昨日實地看到,雷州市財政局旁確實屹立著一座未完工的大樓,四周長滿荒草,已經(jīng)停建。雷州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回應,該大樓由該局負責興建,籌建雷州市公務倉。原打算竣工后搬進大樓辦公,將現(xiàn)有幾棟辦公樓改作公務倉?!蛾P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發(fā)布之后,已對該樓進行停建。(搜狐新聞 10月21日)
自中央《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出臺后,從網(wǎng)絡上已陸續(xù)看到一些修建未完工的樓堂館所開始停止修建。固然,停止修建是響應了中央的號召,對中央政策不折不扣的執(zhí)行。如果停建后不管不問最終就會變成“爛尾樓”,絲毫不能發(fā)揮一點作用,無疑會造成財政資金的巨大浪費,也會讓廣大群眾怨聲載道。誰來為這些花費巨資修建的樓堂館所停建的損失買單呢?
筆者認為,任何一個文件或者政策出臺都需要一個過渡期,對于過渡期間出現(xiàn)的問題應該一分為二來處理:如果是停建通知出臺之前興建的,各項審批手續(xù)合法合規(guī),與其停建之后荒廢或者花巨資拆除,還不如合理規(guī)劃一下建好之后出租或用于公益事業(yè),讓其發(fā)揮有益的作用,挽回一部分財政損失;如果是停建通知出臺之后興建的,那就是頂風違紀,對國家政策置若罔聞,紀檢監(jiān)察機關應該認真查實,讓主事者受到應有的處罰。
總之,下級黨委政府執(zhí)行上級黨委政府停建樓堂館所的政策責無旁貸,相關責任人也應該為違反政策法規(guī)的事情“買單”,除了停建和讓相關責任人受到嚴厲懲處外,還應該認真思考和謀劃一下如何將這些停建的樓堂館所發(fā)揮作用,將損失降到最低,不能僅僅一停了之。(敬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