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紅佑:紀律在前 監督在后
人民日報
2016-11-17 16: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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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人民日報11月17日報道,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提出黨內監督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這是新形勢下強化黨內監督應當把握的重要原則。
深入學習貫徹全會精神,深刻領會全面從嚴治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的重大戰略意義,準確把握黨內監督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的基本內涵和實踐要求,明確責任、強化擔當,確保黨內監督取得實效。這是習近平總書記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要求我們各部門發揮監督職能,從嚴治黨,那怎么最好的發揮監督職能呢?就是需要一個紀律來限定,在這些紀律的束縛下,合理的監督,這樣也就避免了徇私舞弊的情況發生,從而真正意義上的起到監督作用。
紀律在前、監督在后的工作態度,是勢在必行的:一是因為強化黨內監督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支撐,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二是因為把紀律挺在前面是實現監督目的的內在要求。三是因為把紀律挺在前面是強化黨內監督的重要舉措。四是因為把紀律挺在前面是增強監督功能的有效途徑。所以這種工作態度是必須貫徹落實的,這樣有助于在新形勢下做好從嚴治黨、管黨工作。并且做好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這“六項紀律”,就可以做到令行禁止,提高工作效率,達到和諧穩定的幸福生活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