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嚴于律己應從禁酒開始
原創
2016-12-01 09: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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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中辦、國辦印發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要求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相關地方此前禁酒規定也大多明確禁止在工作日午間飲酒。例如2005年,安徽省針對全省黨政機關出臺的“實行執行公務時午間禁止飲酒”相關規定中提出,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資等重要特殊公務活動外,禁止在工作日及節假日執行公務時午間飲酒或飲含有酒精的飲料。近期,全國省、市、縣不同層級的地方政府都加大對違規飲酒的查處力度,出臺了升級版的“禁酒令”,對公務接待的飲酒行為更加嚴格監管。(中華新聞網新華視點)
一些基層干部存在“酒桌上好辦事”“無酒不成席”的觀念,仍然通過種種方式搞變通違規喝酒,若不持續監督,公款吃喝極易“死灰復燃”,影響黨政機關正常工作效率,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安徽省8月下旬通報稱,安徽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專項整治,公開舉報電話,開展明察暗訪,點名道姓曝光,加大了查處力度。專項整治中查處“酒桌辦公”典型問題20起,處理67人。
筆者認為,黨員干部要繼承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奉獻在前,索取在后、群眾利益在前,個人利益在后黨的先進性思想,不要沉迷于喝酒等活動中,古往今來因酒誤事的事例太多太多。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應該在在學習理論、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上,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和自覺性上做出表率,從先進黨員、先進事跡中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個人黨性修養與執政能力。堅持從嚴治黨,襟懷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氣,嚴于律己,身體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帶頭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