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卓越 秉持正義之行——訪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雁峰
- 更換背景顏色:
-
-
-
-
-
-
-

張雁峰,國內著名律師,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中國法學會會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北京市律師協會職務犯罪預防與辯護專業委員會委員、點睛網高級講師。他思維敏銳,業務精湛,辯才高超,經驗豐富,擅長貪污賄賂、非法集資、詐騙、合同、婚姻家庭糾紛等領域的業務,在業內享有較高威望。曾經鼎沸一時的“吳英集資詐騙案”“央視大火案”“人肉搜索第一案”等多起重大案件,都經他精彩辯護,取得超乎預想的效果,被譽為內業經典佳話。20多年來,他辦理數百起案件,為人民日報社、中國旅行社總社等十余家重要單位、部門和著名企業提供優質服務,多次做客央視等媒體訪談節目,并受邀擔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檢察業務專家專業評審等多個國家頂級賽事評委,受邀到北京市政府金融管理局、中國城市房地產開發商策略聯盟等部門做專業講座。中央電視臺、新華網、《半月談》《瞭望》《人民日報》等著名媒體對他辦理的案件給予高度關注,并進行跟蹤報道。
法庭上,運籌帷幄、一派從容,字字珠璣、力撥千鈞;工作中,敬畏法律、崇尚正義,親和有禮、穩健務實……執業20余年來,張雁峰始終堅持“追求卓越,不負重托”的信條,以自己的智慧、實力與操守,在法治中國建設的道路上辛勤耕耘,綻放出靚麗、動人的光彩!
捍衛正義,法律是最佳途徑
張雁峰的成功絕非偶然。在他身上幾乎具有律師應該具備的所有素質和優勢。他思維清晰敏銳,見解獨到犀利,口才辯才極佳且敢于伸張正義;他謙虛內斂,誠實守信,同情弱勢,勤勉盡職,幫助許多人擺脫困境、遠離苦厄。而所有這些,都與他的品德操守、學識修養、工作經歷密不可分。

身為律師的張雁峰是一位通才。早年間,他由河北師范大學畢業后走上教師崗位。由于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文化素養,加之應變能力較強、高度敬業,幾年后被選拔到電臺做節目主持人,后來做電視臺記者。這期間,他堅持深入一線、現場實地調查與采訪,經常接觸弱勢群體法律維權、法律咨詢等內容,全面展示和發揮了自己的智慧才干,積極為弱勢群體奔走、為公平正義助力奔波,成為老百姓眼里最負同情心和正義感的新聞人。張雁峰1995年通過律師資格考試。之后,其做出了令人刮目相看的大膽舉動,由新聞戰線轉向法律領域,做一名專職律師。他將每一個案件、每一次實戰做為提升和完善的平臺,細心觀察,深入思考,全面分析,專業水平突飛猛進,往往在關鍵處和緊要時,一言擊中要害,使人深受啟發、豁然開朗。在同行中,他不僅起點高,優勢突出,而且盡職盡責,優質高效。

機遇總是偏愛有準備的人。全新的起跑線上,張雁峰全面接觸了民事、刑事、經濟多個領域的業務。尤其是在京都律師所,他有幸跟隨“中國刑辯第一人”——田文昌律師一起辦理了數起刑事案件,一睹中國最高刑辯水平與風采。20多年來,他親歷見證了我國律師制度改革和發展的偉大時代,領略了“提刀而立、悠然自得”的深邃和高遠意境,實現了守護公平、維護正義的抱負與夢想。在他人看來,張雁峰步入律師隊伍的選擇不僅水到渠成,而且功德圓滿!
守護公平,法律是最高境界
在當事人和家屬心里,張雁峰是疑難案件辯護律師的最佳人選。能有幸請到他施以援手、出庭辯護,即便瀕臨絕境,也會柳暗花明。因此,從各地慕名而來的人接踵而至,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方式的求援無數。其中不僅有當事人,也不乏業內同行。從而使他格外繁忙,也格外充實。入行20多年來,他經驗豐富,戰績輝煌,但始終保持著前瞻高遠的風范和謙虛務實的作風。
張雁峰步入京都后戰績卓著,獲得點贊無數,成為當之無愧的業務楷模。他身邊總會圍繞一些專門與他交流切磋案件的同事和同行。2006年4月,張雁峰被律師事務所的領導和同事推選為業務主管,負責全所的業務管理和總體協調。對此,張雁峰視為對自己的莫大信任,但他卻更喜歡在事業的天地里心無旁騖、自由翱翔,接受重案、要案的挑戰與考驗,更向往將法律武器揮灑得自如靈動、淋漓盡致,也更執著于用自己的努力為弱者贏得人生希望與命運轉機。于是,一年后他自動請辭主管職務,再度回歸一線戰場。
張雁峰視名利為浮云,卻視責任為泰山,為“追求卓越,不負重托”做出了最好的示范與詮釋。如今,許多律政界的同行特別是剛入職的年輕律師們,都自稱為張雁峰的粉絲。這種仰慕并非個人崇拜,而是充滿正能量的事業導向與精神傳承,給人以溫暖、信心和力量。

盛名之下的張雁峰仍然保持著經常學習研討的習慣,不論工作如何繁忙,也要鉆研新法條、學習新政策,多年來從未懈怠。對每一個案件包括會見、閱卷、取證、起草文書、開庭等工作,他都親力親為,絲毫沒有大律師高高在上的架子。他重德重義,將“己所欲,施于人”作為人生信條。因為在他心中,自己的一言一行已遠非個人行為,而是代表了律師隊伍的整體形象。因此,不論案件大小、性質如何,都會以精益求精的態度不遺余力,決不因個人原因而留下絲毫遺憾。特別是庭審時,他的風度與氣質更為所有在場人員折服,多次受到法官的高度評價與贊許。這是因為,他即便勝券在握時,也不會劍拔弩張、咄咄逼人,而是運用有理、有利、有節的姿態去打動人。
由于曾經從事新聞工作,張雁峰對媒體和輿論與法律的關系有著更為深刻和客觀的認識。媒體固然具有宣傳法律、反映民意、監督公權、促進公正的特殊作用,但一定要以不違反法律、不對當事人產生負面影射為基本底線,否則將會被偏執所駕馭,淪為蔑視法律、綁架輿論的偽善枷鎖。
扶危濟困,法律是最好武器
多年來,張雁峰可以說是好戲連臺,精彩不斷。特別是“吳英集資詐騙案”,在二審維持死刑原判后引爆輿情高潮,吸引了上至總理、下至百姓的共同關注與熱議。庭審過程中,張雁峰緊緊扭住吳英并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沒有采用詐騙方法、沒有向不特定對象集資這三個關鍵,在法庭上力排眾議,終使吳英起死回生。面對所有人將他視為吳英“免死恩人”這一稱謂,張雁峰卻非常謙遜低調,始終堅持是法律和社會輿論監督救了吳英。吳英案將司法公正、經濟犯罪應當減少和廢除死刑、金融制度改革三個問題置于公眾視野,催生了“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有力推動了“集資詐騙罪取消死刑”的司法改革與建設進程。這起案件后,有數十起非法集資案件當事人或家屬找到張雁峰咨詢或委托代理。張雁峰的名號廣為人知。

除了人肉搜索第一案、央視大火案、哈爾濱鄧某被控集資詐騙案(金額22億元)、呂某訴賀某300萬元民間借貸糾紛案、閻又文(傅作義秘書、地下黨員)子女訴中央文獻出版社名譽權糾紛案等重大案件,張雁峰辦理的其他大量案件,也堪稱精彩絕倫。在辦案過程中,他重視細節,通過深入了解、縝密研究,往往會發現一些能夠扭轉局面的關鍵性、突破性要件。幾年前,北京市西城區法院辦理過一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因懷疑前夫與其他女子有染,遂將兩人約到茶藝館的包房內,將事先準備的硫酸潑向兩人面部,二人均被燒成重傷。正常講,此案性質惡劣,后果嚴重,屬于“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一般會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張雁峰接受委托后,詳細、全面梳理案情,并了解到被告人有精神抑郁癥患史,于是申請了精神司法鑒定。經權威部門鑒定,被告人確實患有精神分裂癥,實施違法行為時受精神疾病影響,辨認、控制能力受限,屬于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最后,張雁峰又多次出面與被害人家屬溝通、協調,采取“和為貴”的思路,促成了民事和解,被告人最終被判處緩刑。
面對當事人的苦惱、壓力與彷徨,張雁峰總會從智者的角度幫助他們排解苦悶和憂愁,積極出謀劃策、制定戰略戰術,最終達到超出預期的效果。比較著名的如,江蘇某法院辦理一起行賄、濫用職權案。當時,由于一些問題存在爭議,當事人與家屬在認罪與不認罪的問題上非常糾結、矛盾。張雁峰堅持以法律為準繩,與當事人作了全面深入分析,建議認罪。最終使當事人解除了心理包袱,遵從了他的建議,使案件獲得滿意的判決效果。
有人說, 從律師身上能夠清晰地看到法治建設水平與發展高度。那么,從張雁峰身上,我們不僅可以領略到一位著名律師的修養、能力與操守,更能欣喜地看到中國法治建設的光明與未來!
(劉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