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亮 付鶴龍:勇于承擔責任
法制網
2016-12-28 15: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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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會聽到這樣的聲音:“這事我并不了解,主要都是他負責,你找我也解決不了問題,還得找他。”、“我領導什么活都不干,什么事都推給我,工資拿的還比我多,我要是他也能干得好,有嘛的。”
有責任的人會怪誰?誰都不會怪,甚至包括自己在內。當別人未能做到的事情擺在自己面前的時候,我們的反應會是怎樣呢?人們總是不能給予自己負責任的機會。當困難擺在我們面前的時候,繞道而行會是很多人的首選,有些人認為這樣做很聰明,可以躲避很多麻煩和困難,但他們卻忘記了自己同樣失去了負責任的機會,就意味著我們失去了解決問題的能力。
我們為工作而負責任,就是主動爭取做得更多,承擔更多;我們為工作而負責任,就是全力以赴,滿腔熱情地做事;我們為工作而負責任,就是為企業分擔憂慮,給領導減輕壓力,給上司以支持,給同事以幫助;我們為工作而負責任,就是自動自發,最完美地履行我們的職責。
讓責任成為一種習慣,努力工作,忠誠于企業,在捍衛企業榮譽的同時,也提高了自己的責任心,增強了自己的榮譽感,同時也會受到他人的尊敬。
怎樣體現責任感,怎樣才叫負責任?就是遇到問題要向前跨一步,遇到困難要向上頂一頂,遇到事情要多做一做,責任就是無處不在,并且我們一定要相信方法總會比問題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