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齊下確保違法違紀查處有力度
法制網
2016-12-29 20: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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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開發銀行原監事長姚中民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謀利問題”“甘肅省定西市隴西縣鞏昌鎮紅星村黨支部原書記張松濤等人涉嫌騙取征地補償問題”……28日,審計署發布公告,公開至2016年11月,通過審計發現、已有處理結果的54起違紀違法問題。(人民網 12月28日)
這篇審計署的報道可以說是今年查處違法違紀行為上的一道亮麗風景線,在前些日子里,也曾報道過通過審計署查處違法亂紀的案例,如今再次爆發,只能說明在查處違法亂紀的道路上不僅僅只有紀檢干部在單獨行動了,各相關單位都行動起來了,那么在不久的將來,違法違紀行為還有可藏身之地嗎?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因為多管齊下定能確保違法違紀查處有力度。
從這則報道中,我們看到審計署的調查是一個都不放過,既查“老虎”也不放過“蒼蠅”。通讀公告不難發現,54起違紀違法問題中,既有原省部級領導“中標”,也有鄉鎮基層干部“上榜”,這就是用事實在告誡我們如今有了審計部門的參與,再小的違法違紀行為都不能逃過法律的制裁,對于黨紀法規的紅線一定要避而遠之。
多管齊下確保違法違紀查處有力度,不僅僅是說在紀檢部門和審計部門之間需要多措并舉全力參與到違法違紀的查處中來,也要求我們其他的部門,一方面能堅守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并以此作為自己工作的準則,以從源頭上解決違法違紀事件的發生;另一方面也要求我們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利用好自我批評和他人監督相結合的方式,讓違法違紀行為無滋生的可能,如此一來,通力合作,違法違紀行為必將從我們的黨員干部隊伍中銷聲匿跡。
作者: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