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樊明:“把牢底坐穿”成為打擊重大貪腐官員的新利器
法制網
2017-02-08 09:45:41
- 更換背景顏色:
-
-
-
-
-
-
-
據報道,云南省委原書記、全國人大環資委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被安陽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并罰,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在兩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白恩培由此成為中國被判終身監禁的首個“大老虎”, “把牢底坐穿”也成為打擊重大貪腐官員的新利器
用通俗的話講,被判“終身監禁”,意味著白恩培的余生將在獄中度過。此舉有其標志性意義。與一些高官犯罪相比,白恩培受賄近2.5億元,數額刷新了“老虎”貪腐紀錄。但既往的一些貪腐案件表明,由于存在一些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如坦白交代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積極退贓等,很多貪官很容易“逃過一劫”也成了現實。
在當前慎用死刑、減少死刑的法治背景下,參考世界各國的做法,終身監禁是盡量不折損法律威懾力的替代性措施。在已廢除死刑的國家,終身監禁就是最嚴厲的刑罰。
雖然以往的“無期徒刑”單從字面上看,也會讓人有“牢底坐穿”的感覺,但由于減刑、假釋制度的存在,這一刑罰已被戲稱為“假無期”。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終身監禁”雖然不是一個獨立的刑種,但是與“不得減刑、假釋”配套使用,真正實現了“無期徒刑”的本意所在,屬于實實在在的“真無期”,也較好地糾正了我國“死刑偏重,生刑偏輕”的不合理現象,彌補了我國無期徒刑執行存在的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