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樊明:村官私吞吞掉的是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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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0日荊楚網(wǎng)消息,湖北一村黨支部書記陶某某與村財經(jīng)主任黃某某利用管理扶貧資金的便利,私吞村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用于個人開支。在被紀檢監(jiān)察部門查實后,兩人被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兩人利用代領和管理本村村民補助資金的便利,共同侵吞補助資金3.38萬元。”雖然數(shù)額不大,但性質惡劣。很明顯,這是又一起“蒼蠅”貪腐案件的曝光。
村民獲得1.65萬元補助,村干部收取8000元做辛苦費;一位村民已過世,卻依舊“領到”補助款;390戶村民危舊房改造款27萬元被19名村干部私吞……關于危舊房改造金的亂象叢生,在一些地區(qū)這一民生工程悄然淪為某些基層黨員干部的“斂財工程”。
此前有報道稱,在湖北一些鄉(xiāng)鎮(zhèn),國家下?lián)艿霓r(nóng)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在村民惠農(nóng)直補存折中“過一趟”就被村民小組長或村干部取走,部分被用于公路沿線房屋“穿衣戴帽”、修路、修橋等“新農(nóng)村建設”項目。甚至,一些農(nóng)戶的名字出現(xiàn)在補助名單上,卻沒能獲得改造房屋的補助資金。對于被納入危房改造工程的家庭來說相當于“救命錢”。但是,這筆款項也成了不少“蒼蠅”緊盯的一塊“肥肉”。村干部對于危房改造金的克扣挪用、雁過拔毛現(xiàn)象層出不窮,實在令人心驚。
村官是最貼近老百姓生活的一群黨員干部。他們一旦發(fā)生違法違紀的貪腐行為,將會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更損害群眾利益。筆者看來,村官私吞的不僅僅是貧困家庭的“救命錢”,更是民心。長此以往,真的就失去了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