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敏:對鐵道旁放風箏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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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來啦,萬物蘇醒、春光明媚,正是放風箏的好時節。我們在放松身心的時候也應該注意安全問題,在鐵路沿線放風箏,這便是一件極其危險的事情。
電氣化鐵路接觸網導線帶有2.75萬伏高壓電,風箏一旦斷線,掛在高壓電網或者電氣化鐵路接觸網上,很可能造成供電網故障,可能造成電網跳閘或者影響鐵路正常安全運輸,給國家造成損失的同時,也給旅客和用電戶造成不便,甚至直接危及放風箏人員的人身安全。而且風箏落在鐵路防護網內或接觸網上,放風箏者容易損壞、翻越鐵路防護網進入,不僅有生命危險,還可能發生嚴重的觸電事故。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五十三條之規定:禁止在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的范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飄浮物體。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據鐵路部門介紹,影響列車運行的“飄浮物”最常見的是氣球,其次就是孔明燈、塑料袋、風箏等物體,這些“飄浮物” 無論是落在軌道上、砸在車頂上,還是掛在觸網上、纏在受電弓上,都會造成供電網短路、停電,干擾列車運行,小則臨時停車,大則弓網短路,失去電力,導致列車晚點,影響列車安全,甚至釀成事故。隨著鐵路電氣化改造,提速升級,路外安全宣傳更顯的尤為重要,要從思想源頭,意識上讓周圍的居民和孩子們得到深切的體會和認識,這將是一件需要長期堅持不斷宣傳的事情。
春日外出游玩放風箏本應是愜意的事,千萬不要因為選錯放飛地點而徒增煩惱,甚至危及生命安全,放風箏時請務必遠離鐵路線路,讓我們對鐵道旁放風箏說“不”。

























